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扁被判無罪 一堆統媒爛嘴 氣急敗壞。
民進黨內本來主張切割的某些人 這時才良心發現  在電視大談人權和政治迫害。
政治百態看在眼裡,我的政治體驗已經見山又是山的境界。爛人,不足道也,一笑置之。僅引文一篇聊表略同之看法。

群眾審判的老招
自由談2010/11/08

遊行是人民的權利,奇怪的是,馬政府是執政者,藍營有何不滿,應該有很好的發抒管道,何必在選前發動十萬民眾走上街頭,訴求反貪腐?

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馬政府自命清廉,但是執政以來,涉及賄選貪污的藍營民代、鄉鎮市長竟然比綠營多十倍。最近新生高弊案,郝龍斌的市府秘書長都被約談交保,難道這場遊行是藍營的懺悔之旅,而郝龍斌要藉此場合向市民道歉?

馬英九真的像是共產黨所說「特殊材料」造成的,思考邏輯跟常人不同,例如他的市長特支費明明把錢匯入自己的帳戶,卻因法官採信大水庫理論而獲判無罪;同樣的邏輯,自己減薪一半的阿扁,為何國務機要費要被判處重刑?

馬更說,「司法不能孤立於社會,也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合理的期待。」聽起來真是冠冕堂皇,卻是標準的文革式語言。司法判決不是選舉,只根據證據與法律而定,判決不是為了符合人民的期待,任何人即使行為上有嚴重的道德爭議,全民皆曰可殺,但是沒有犯罪,司法還是不能將他關押或槍斃。

哈佛大學法律博士馬英九難道不知這個基本道理?他為何要把司法跟人民期待牽扯在一起?而且,所謂「人民」是什麼?是那些走上街頭的紅衫軍?還是電視談話節目上批扁批上癮,甚至隨便亂造謠的藍營名嘴?

這些馬英九口中所謂的「人民」,曾以群眾運動方式,與輿論審判,徹底鬥臭了阿扁,他們的作法,跟文化大革命的紅衛兵有什麼不同?藍營要發動十萬人上街頭,綠營千萬不要把它視為多數民意的展現,當成笑話就好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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