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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自由時報有說明這個制度,其中我們是採取日本式的。↑(採德國制就差很多,但國民黨有那麼笨會給你採德國制嗎?)
當初民進黨為了兌現國會減半,因而和國民黨達成修憲的妥協案。其實當時就知道一定會輸,因為離島台東這些地方改為單一選區,選民結構根本不可能有機會讓民進黨過半。
所以今天選輸得怪自己,沒事去搞一個不利自己的制度,自嘗苦果。
有人可能還想不通,這道理很簡單。
例如一個縣市如果要選三席,如果有五人競選。假設該縣市有三大區,在以往的制度某黨只要有候選人平均是第三名,那這個人必可當選。
但如果改為現制,分三區,這個人就選不上了,因為每一區都要第一名。
因此這有點像鄉鎮長的選舉,你的社會滲透力沒有綿密的組織是包死的。綠營從北到南就是只有傳統的40%,因此在每個切割後的小選區也是很平均地『不過半』。
所以你Total有三四十%的票但卻只能當選13席。
除非那一區的意識票要超強,加上你的候選人的特質條件特好。另外選民的危機感和凝聚力超高,例如台南縣市。
至於總統大選,對某些選民,議題戰會超越地方的綁樁或地緣人情票,所以應該用這次政黨票來看。
綠:藍=35:50=7:10
還是居下風,但並不見得沒拼面。
所以席次的落差讓很多人覺得灰心,但如果你去看全國的鄉鎮長席次,綠比藍大概永遠是1:9。 照這種邏輯,都輸那麼多怎可能總統大選仍然會贏?
所以同性質或性質相近的選舉相比才有參考價值。國會,對關心政治的深綠是把它當高位階的選戰,但對於一般的人他是當成地方性選舉,所以投票率才會這麼差。
當然期待和落差就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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