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火如何進出台灣,本來就是政治。單純把奧運看成是體育的,不是白痴就是無知。
A--->台灣---->B,如果台灣是被當成正常國家看待,A和B一定要是主權和台灣互不隸屬的地方。
問題就出在A和B只要是中國的一地(如香港),中國就會把台灣解釋為中國境內的城市。然後在國際擴大宣傳。
用馬英九的話就叫做『聯結台灣』。
再講一次,奧運就是政治。下面這篇文章是2004我寫的一篇舊文,讀了你就知道身為台灣人的悲哀。
台灣(抗議中)
原載新台灣周刊第441期, 2004/9/3
台灣獲得了奧運金牌在這個夏天是一項令人振奮的消息,畢竟兩金一銀是得來不易的成果。只不過這項成果的詮釋依舊掙脫不了「國家認同」的混亂,所謂「體育歸體育,政治歸政治」那是騙人的,因為有趣的辯論就從得獎的那一刻鐘開始。
第一個讓我覺得不對勁的是,親藍媒體說這是我國「七十二年」來的夢想成真,想不到連阿扁總統也人云亦云,如是說。倒推七十二年前,那就是一九三二年。原來「我國」參加奧運會竟是從那時候算起。一九三二年,台灣正在日本國的統治之下,那個「我國」可是沒有台灣的統治權的,因此這種算法有道理嗎?邏輯通嗎?
一九三二年,倒是出現了「偽滿洲國」挑戰「我國」的歷史插曲。原來日本人扶植的「滿洲國政權」準備派遣奧運選手參賽。這一來,中國只好被逼趕鴨子上架。根據奧委會的網站記載,那叫做「被日本人逼出來的中國首次參加奧運會」。中國內部政治動盪到必需藉由「參與奧運會」來確認自己的疆界和主權,坦白講,還真叫人心中生起幾分同情之心。只是我要再問一次,以台灣為主體的思考,奧運史推回一九三二年,正確嗎?
一連串的疑問,開始讓我去檢視台灣參與奧運名稱演變的歷程,尤其在一九四九年之後,這絕對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議題,讓我們從一九五二年芬蘭奧運看起好了。
當時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已經開始質疑在台灣的 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」是否有「中國」代表性的問題了。一九五二年,委員會有兩個重大提案的表決:提案一是兩個「中國」都不能參加;提案二是兩個「中國」都可以參加,結果投票以二十票對三十三票,通過提案二。但是當時的國府無法接受一邊一國,只好斷然決定退出。
四年之後,一九五六年墨爾本奧運會,國際嘗試用「Formosa-China」和「Peking-China」來解決兩邊的代表問題。但這一回換中國退出了(這一退直到一九八四年才返回)。
不過一九六○年,國際奧委會認知到台灣代表名稱的問題遲早得解決,於是決議以「Formosa」的名稱來代表所有來自台灣的選手,改名的壓力在這一年已經令國府無法再逃避。於是國府將「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」名稱改為「Olympic Committe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」,並於一九六○年重新登記。至於後來這個名稱於中國正式以「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」入會之後,再被更改為Chinese Taipei,就可見所謂R.O.C.和P.R.O.C.並陳一案在國際上早已不通。
所以你如果上國際奧委會的英文網站去看,你就可以看到Chinese Taipei的註冊時間是回溯至一九六○年。這一年正好是楊傳廣拿下獎牌的年度,這是家喻戶曉的佳話,但是很多人卻不知道那一年進場時,大會已經不准「我國」使用「R.O.C.」,而是自動將我國正名為「Taiwan」。但我國的代表團竟然於進場時向大會提出抗議,同時手持「抗議中」的標語牌(Under Protest)。
當四十多年後,台灣人力求回復「Taiwan」名義而備嚐艱辛之時,不妨回頭看看這段台灣向世界「抗議」使用「台灣」國號的鬧劇(講悲劇可能還貼切一些)。你或許覺得這一切十分荒誕不經,但如果你把焦點調到當下,你就知道正名之途還有一段漫長之路,因為島內還有不少人辯稱「Chinese」只是形容詞,同時視「愛台灣」為毒蛇猛獸,無所不用其極地逢台必反。請問大家,這些現象又與四十幾年前羅馬奧運開幕典禮上,台灣(抗議中)的荒謬劇有何不同呢?
- Apr 28 Sat 2007 00:04
聖火就是政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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